谈到奉献,有人紧张,有人反感,也有人困惑:非要给到十分之一吗?工资不高也要奉献吗? 先看根基:「地和其中所充满的,都属耶和华」(诗24:1)。奉献不是神缺钱,而是我们承认一切本是祂的,我们只是管家。 旧约的十一奉献是以色列的敬拜制度;新约没有废除给予,反而把标准提得更高——不再是比例,而是心:「各人要随本心所酌定的,不要作难,不要勉强,因为捐得乐意的人是神所喜爱的」(林后9:7)。 新约的奉献原则可以归纳为四个词:甘心(不是被逼)、按力量(各按所得,哪怕如寡妇的两个小钱)、秘密(不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)、信心(相信供应的神)。 十一可以作为一个好的起点和操练,但不要变成新的律法主义,也不要成为炫耀。奉献的对象包括教会的事工、宣教、和有缺乏的肢体。 愿我们都从「不得不给」走向「能给真好」。